作者:上海离婚律师 发布于:2018/6/20 10:46:58
我是男方想要离婚 但是对方不同意 已经分居一年多 我该怎么做 需要哪些证件 对方也不愿意出面解决 我这次专门回来起诉 没有财产 有两个女儿6岁4岁我想自己带,如何取得二个孩子的抚养权。
上海离婚律师解答随时可以起诉。但没有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的法定准予离婚的几种情形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。 需要提供结婚证,婚后夫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等证明。建议委托律师具体了解。你们的结婚证,还有户口本,你身份证,孩子的出生信息等,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
离婚后,哺乳期内的子女,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。哺乳期后的子女,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。如果能举证证明小孩跟随母亲或 者父亲更有利的话,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,(准备相关证据才是关键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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